工会主席工作职责
一、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人代表,在院党委的领导下,负责领导工会的全面工作。
二、组织教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全面履行工会四项基本职能,紧紧围绕校党委的中心工作,落实党委的决议,当好党委的助手和参谋,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。
三、组织好工会的分工和协作,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,传达贯彻上级工会工作任务,研究、部署、检查工会工作。总结工会工作经验,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。
四、负责筹备工会全体会员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,并向大会报告工作,组织完成好教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。
五、关心教职工生活,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及时向学院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、意见和困难,并配合学院帮助解决。
六、协调政、群、团各部门的关系,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,接受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不断改进工作。
七、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政策、法令和规章制度,廉洁奉公、忠于职守,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。
八、加强工会队伍的建设,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。
九、负责工会的财务收支工作。
十、完成院党委、行政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。